香港12岁男孩涉自制炸药被捕,旁边就是公众休息区,“制造爆炸品”最高可判14年

来源:第一现场、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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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22:37

5月5日,香港警方召开记者会,通报一起未成年人涉嫌企图制造炸药案件。昨日(5月4日),警方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化学实验片段,片中人士公然声称正在制作炸弹,并暗示已成功制成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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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快速侦查搜证后,警方于同日在将军澳区,以企图制造炸药罪拘捕一名涉案本地男童。据悉,被捕男童年仅12岁,为初一学生,其于5月3日在将军澳区内进行化学实验、企图制造炸药,并将相关片段发布至网上。目前,该男童仍被警方扣留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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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男童进行化学实验的地点位于一处桥底,而旁边正是公众休憩区和缓跑径,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警方爆炸品处理课在现场搜获并检取到了化学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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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务处东九龙总区重案组署理总督察蔡定光表示,制造炸药无论成功与否、数量多少、威力大小,均属非常严重的刑事罪行。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55条,任何人制造爆炸品,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14年监禁;而同条例第54条规定,任何人企图引发爆炸、意图危害人命或损毁财物,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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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务处东九龙总区重案组署理总督察蔡定光

男童目前仍被扣留调查,至于是否有他人教唆、幕后安排,是警方重点侦查方向。



编辑:沈佳
编校:刘倩
审发:石昌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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