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阳的程先生向《百姓关注》栏目反映,他们所住小区的物管公司存在不公开公共区域收益的问题,即便公开一些账目,也有诸多疑点。为此,部分业主想要更换物管公司。

程先生:“之前的物业公司叫深圳住宅物业,他们的合同已经到期六年了,他们为这个小区进行了十年的服务,但是这十年,小区公共区域收益都是一笔糊涂账,我们多次向街道办提出要求物管公司公开公区收益的诉求,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程先生是贵阳市观山湖区景怡苑小区的业主,关于小区物业公司公共收益的问题,他颇有微词。
程先生:“只是一个单方面的公示,每年只有几十万的收益。实际上,我们可以算一笔账,小区一个月的停车费就能达到三四十万,怎么可能一年只有几十万的收益?”
《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小区广告费,停车费等公共收益,物业公司必须单独记账,季度公示,业主随时可以查账。针对程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找到了物业公司负责人谭经理进行了解。
物管公司负责人 谭经理:“按照《物业管理法》的要求,我们在小区醒目的宣传栏位置,进行了(公区收益)公示。而且我们在物业公司前台,进行了全年公示。”
谭经理表示,公共区域收益的账目完全公开,接受所有小区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
物管公司负责人 谭经理:“我们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非常低,步梯房三毛五,以及七毛钱每平方一个月,电梯房是1块1毛五。这个小区每个月的物业费100%收齐,也才49万多,每个月路灯的电费将近10万元,再加上高区供水加压的电费,也需要10万,再加上电梯的费用,一个月差不多30万,这个小区面积比较大,员工需要120到130人,在这样的环境下,物业收费还这么低。因此,我们当年的合同就把公共区域地面停车费的92.5%用于补贴物业费的不足,物业合同也是这么写的。”
据了解,景怡苑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物业公司的工作确实缺乏来自业主的监督。于是,记者又来到了具有监管职责的世纪城街道办事处。
世纪城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黄沛坚:“根据我们多次摸排和走访了解到,物业公司都是把公共区域的收益公示在了公示栏里,我们和物业公司对接过,物业公司表示,账目接受审计,如果业主对他们不信任,可以请第三方或者主管部门对物业公司进行审计。”
对于这样的答复,程先生表示物业公司的合同已经到期,部分业主对该公司的服务并不满意。因此,他们依照要求更换小区的物业公司。
程先生:“我们在贵阳日报上发布了公告,按照公告既告知的原则,也就是说,我们已经通过大众媒体,以及现场张贴海报和各大群里信息发布,我们达到了100%业主的告知,按照沉默者从众这样的规则,总共有三家物业公司进入了决胜。”
程先生说,在此之前,他以和部分业主发起了更换物业公司的投票。不过,后续的工作开展不尽人意。
程先生:“需要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来进行指导,但是就他们目前给出的协调和指导工作,我们并不满意。”
对于程先生以及小区部分业主的投票方式,世纪城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并不认可。
世纪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周宗德:“他们采取的是一个已经失效的投票规则,就是未参与投票的业主计入多数票,这个在《民法典》颁布之前,依据小区的议事规则,这个是可以的,但是因为这个条款有着巨大的漏洞,只需要三个人参与投票,两个人投同意票,剩下的业主就自动计入这两个人的票面了。”
那么,如果景怡苑小区的业主想要更换物业公司,怎样才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呢?
世纪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周宗德:“在《民法典》和《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里边都有明确规定相关程序,首先要20%以上的业主提交到社区居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针对这个事项召开业主大会,达到面积和人数双2/3业主参与投票,并且有一半以上的人同意,再授权给临时组织制定换物业公司的方案。”
周宗德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将相关法规以书面形式告知过程先生,接下来他们也会加强与小区居民的沟通工作。
世纪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周宗德:“私自成立的所谓物业招聘小组,这个仅仅只能代表他们的个人行为,不能代表全体小区业主的意志,我们也出了相关的公告,告知广大业主,这件事情不具有法律效应。”
与此同时,物业公司负责人谭经理也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小区物管工作缺乏业主监督的问题也会得到解决。
物管公司负责人 谭经理:“政府部门也成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下周就可以成立起来,成立了以后,这个小区就会由一个组织对物业服务和公区收益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