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贵阳市南明区运管部门在花果园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网约车存在营运异常。这名司机虽然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但因车辆不具备营运资质,他和网约车平台公司都被罚了。
“有订单号没得,你把订单号打开?我们看到你的车辆现在没有《道路运输证》,但是你本人是有网约车从业资格证的。”
据了解,司机徐某驾驶车辆从观山湖区搭载乘客前往南明区,刚到花果园C区就被查获。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徐某也是一头雾水。
司机 徐某:我没证吗?
执法人员:车子是没得证的,你看你这个行驶证就晓得。它是非营运车辆,不是网络运营出租车。
司机 徐某:我爸说是在办,我也不晓得。
经过核查,执法人员发现徐某仅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但他驾驶的车辆却没有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两证”不全的他就开始通过网约车平台接单载客。
“因为我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强制要求营运车辆购买乘客营运险,对乘客有一个安全保障。像他这种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活动,如果发生任何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拒赔拒付。” 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区大队执法人员张峰介绍道。
之后,运管部门对这家网约车公司进行了约谈,驾驶员徐某因两证不全从事营运活动、网约车公司因审核不严而进行派单,双双被罚。
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南明区大队 执法人员 张峰 :我们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平台违规给未取得证的车辆进行派单,对其进行5000元的行政处罚。
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南明区大队 执法人员 陈鹏:首先公司规范经营,规范管理,才能避免路面上的违规,所以对于从业人员和公司,原则上讲都是“一案双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