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重庆“男子提醒女邻居遛狗未牵绳被打”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获刑一年。被害人刘先生称对判决结果无异议,后续将提起民事诉讼向王某索赔医疗费等。刘先生称历时7个月,自己的精神和身体均遭受重创,医疗费已花费数万元,目前主要诉求就是希望对方尽快赔付。2月24日,被害人刘先生在小区遛狗时,发现王某未给大型犬佩戴牵引绳,刘先生提出质疑后被王某回怼与辱骂,双方发生口角并升级为肢体冲突。经法医鉴定,刘先生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案件遂由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7月31日,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