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年前造假骗购的安居房,如今被原价收回,这笔账究竟怎么算才对?
6月12日,深圳南山住建局发布公告,1996年,市民许芳群提供虚假信息及证明材料,骗购一套微利商品房。依据相关规定,作出按原价收回雷公岭3栋202号住房的决定。
什么叫微利商品房?是给中低收入人群兜底的房子。一套房被不符合资格的人骗走,就有一个符合条件的家庭失去了住房保障的机会。将近30年过去,这份公告最让人感慨的不是“终于查到了”,而是在分配公平这件事上,即使是历史遗留问题,监管的账本同样“记账”。
不少人有疑问:只按原价收回,岂不是让造假者白住30年,还赚了房价上涨的红利?这其实是对政策的误读。骗购安居房不只是原价收房,还要按市场价追缴居住期间的租金,并处罚款2到5万,三年内禁止申请安居房。几笔账算下来,远不是“白占便宜”。法不溯及既往,处罚只能按当时的规矩来,不因舆论加码,也不因年代放水,这才叫依法行政。关键是后续执行得跟上:房租和罚款真追到位了,就是一笔严肃的清账。
这笔旧账能在今天被翻出来,也藏着时代的变化。当年全靠纸质材料人工审核,户籍、房产、单位信息互不联通,客观上给造假留下了空间。如今大数据联网打通了数据壁垒,多部门信息一键比对,从前的“人防”升级成了“技防”,再深的旧账也藏不住。
当然,技术只是织起了一张网,真正要守住公平底线,最终还要靠执行落地。取证难、送达难、清退更难,但难从来不是不了了之的理由。从发现问题到公示追责,深圳这一步走得稳,也走得有分量。
安居房姓公,从来不是谁都能钻空子的自留地。监管的账本敢翻30年前的旧账,公平的防线就能堵住30年后的新漏。来路不正的东西,哪怕住了半辈子,也终究要还回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