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10日,吉林长春的吕先生开车时,被一辆路虎车1分钟内8次急刹别停,最终追尾。交警认定,对方“涉嫌危险驾驶”,后续以“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予立案。吕先生自行报案后,派出所以“无违法事实”终止调查。经过媒体介入,长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撤销原不予立案决定,责令重新调查,目前案件已重启,结果预计一个月内公布。
面对近10万元的修车费,大约6万元的车辆折旧损失,吕先生的维权路走得一波三折,他想要的只是一个公道,只是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比1分钟被别停8次,更让人难受的是,看似清晰明了的追尾事故,三个月也没搞清楚,到底是按危险驾驶罪处理,还是按交通事故处理?事情一度反转再反转,有关单位一直没能给出统一的“答案”。
有完整的行车记录仪佐证,记录了路虎车1分钟8次的疯狂,有这样关键的证据,“没有违法事实”究竟怎么判定的?交警2次向公安移交案件,全都未被接受,当事人自己报案,立案后又被终止。从交警队到派出所,从派出所到分局,吕先生的案子,换了几个地方,耽搁了三个月,为什么每次都有“充分”理由拒绝?
撤销原不予立案决定,责令重新调查,说明结果根本站不住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说明过程经不起推敲。执法不是一锤子买卖,上级机关的眼睛,一直在盯着下头。没人能单方面说了算,只有事实说了算、证据说了算,错了就得改,不合理就推翻。这份“责令重新调查”,既是给吕先生一个交代,更拉回了人们对执法机关、执法过程、执法者的信任。
公平不是选择题,而是必选题,执法题没答对,不能只让当事人买单。执法的公信力,不是写在一纸规定里,而是刻在每一个维权人的心里。执法的透明度,不是挂在嘴上,是让每一道程序都经得起追问。执法的公平性,不是喊出来的,是对所有人都一样,不偏不倚。执法有“瑕疵”不可怕,怕的是没有纠偏的动作,“偏轨”是意外,正轨才是常态,让每一次执法“偏轨”,都能够回归正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