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据最高法院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原副主任王波受贿4.49亿余元,一审被判死缓。湖北省宜昌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原副主任王波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经查2003年上半年至2024年5月被告人王波,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9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