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它,就请管好它!这份倡议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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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8 19:01

随着我们生活质量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养犬,但有些犬主不文明的养犬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干扰了居民生活,犬只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对市民群众人身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为进一步规范我辖区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提高居民群众的文明素养,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浓郁氛围。按照《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规范城市养犬行为,维护犬只饲养人的合法权益,督促犬只饲养人履行相关义务,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大营路派出所常态化开展文明养犬活动。

文明养犬是文明社会的一种体现,争做文明养犬人,创建人犬和谐的美好家园,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从我做起,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让养犬赢得更多的快乐,尊重和友谊,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

我们倡议:

依法养犬:依法办理饲养犬只的相关手续,并每年申办延续登记,做到一户一犬,不超养犬只,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出门为犬只佩戴犬牌。不遗弃、虐待犬只,不组织或参与斗犬。

文明养犬:不带犬进入社会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管理照顾好爱犬,携犬外出时遇到老人小孩孕妇,请自觉避让,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爱犬出门随行保持安静的好习惯,防止爱犬乱吠乱叫、伤人、夜晚狂叫扰民现象发生。

卫生养犬: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小铲子(或硬皮纸)和塑料袋,随时清理犬的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健康养犬: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狂犬病等疫病的预防措施,定期为爱犬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关爱犬的健康,定期为爱犬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

安全养犬:请将爱犬圈养或链束,外出遛犬时请为爱犬带上犬链、嘴套等,避免伤人、打斗、走失等意外,不带犬进入公园、公共绿地、商场、学校、医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携犬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员同意。


编辑:卢林涛
编校:王颖
审发:石昌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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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
好开心😊
2025.09.28 20:36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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