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贵阳市南明区交警七中队的民警在花果园金融街开展交通疏导时,查获一辆涉嫌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大功率摩托车。经技术比对,该车车架号与登记信息完全不符,确认为套牌车辆。
当日18时许,七中队执勤民警任海、赵先林正在花果园金融街执勤,突然一辆大功率摩托车呼啸而来,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通过系统后台比对,发现该车的车架号与车牌无法对应,该车悬挂的号牌信息属其他品牌摩托车,与现场车辆品牌、型号严重不符。
面对民警询问,驾驶人蔡某表示,该摩托车系一个月前通过某二手摩托车行购买,当时他仅签订了购车协议,并未取得行驶证、登记证书等合法手续,且原车主称其一直在外省出差,手续待回贵阳后才能过户,由于蔡某急着用车,付款后便骑车上路了。根据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驾驶摩托车、拖拉机),将处20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在现场,南明交警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暂扣,并要求驾驶员到交管局南明区分局接受进一步处理。面对严厉的处罚,蔡某十分懊悔,后悔自己着急用车且轻信他人,未及时到车管所或交警队查验车辆。目前,涉事车辆已经被交管部门暂扣!
交警提醒:购买二手车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切勿贪图便宜或一时心急选择“无手续”“低价急售”等车辆,购买车辆后应第一时间完成车辆过户,不能及时过户的应通过官方渠道查验车辆状态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