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辟谣2025年度上半年榜单
2025上半年,贵州持续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纵深推进“黔净”网络空间清朗工程,继续加大对属地网站、账号巡查和处置力度,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内容导向偏差的网络生态乱象,依法查处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现梳理上半年10个涉黔网络谣言典型案例如下:
谣言一:造谣贵阳地铁发生枪战,两名男子被行拘!
谣言
今年1月,账号“小阿伟”、“小拿抓”发布一段,在贵阳市地铁三号线上拍摄的手拿仿真枪,并配上“枪战”电影录音的视频,给不明真相的网友造成严重的误导。
真相
经贵阳市轨道公安民警核实,这是造谣者在贵阳市地铁三号线上拍摄的。目前,两人因扰乱公共社会秩序,已被贵阳市公安局公交轨道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谣言二:“辖区有孩子被偷”?贵州一网民散布谣言被行拘
谣言
今年1月,纳雍县沙包乡王某某在抖音平台发布视频,配文“辖区有孩子被偷”的信息。
真相
经公安机关核实辖区并未发生此情况。经询问,王某某明知其发布的信息属于虚假信息,为了吸引关注度仍在公开平台发布。沙包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谣言三:强奸后湖底分尸?贵州一网民被行政处罚
谣言
今年1月,毕节网警接群众举报,一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评论区留言称“二中女孩被强奸分尸,这是真实的,不是谣言。听说分尸在人民公园湖底,把水抽干才看到尸体”。
真相
经核实,该网民发布的内容为谣言。市区两级网安部门迅速出动,立即对该发帖网民开展调查。经询问,发帖人黄某某在看到有学生走失信息时,就联想到听说的学生被奸杀分尸的信息,便在评论区留下了编造的谣言。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发帖人黄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谣言四:现场抓获恐怖分子?警方通报:系谣言
谣言
今年1月,抖音平台某账号发布一条配有警笛警报音效的短视频。画面显示铜仁市民族风情园路段交通状况,发布者任某某在评论区编造“现场抓获恐怖分子”等虚假信息,称“有坏人,抓到一个,有两个跑了”,引发网民“不敢带孩子去人多地方”等恐慌言论。
真相
经查,任某某为博取网络关注,故意将交通缓行视频配以警用音效,虚构事实吸引流量。其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目前相关不实信息已全部删除,公安机关依法对任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谣言五:“某中学存在老师殴打学生”?贵州平塘一男子被行拘
谣言
今年3月,贵州平塘县通州镇村民袁某某在微信群内,发布平塘县某中学存在老师殴打学生的言论。
真相
经黔南州平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查证,该校并未出现网传的教师殴打学生情况。目前,袁某某因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谣言六:免费入园?每人2张?贵州森林野生动物园紧急辟谣
谣言
今年4月,不少贵阳市民都在朋友圈转发一篇题为“免费入园,每人2张!贵州森林野生园门票免费送!和小动物来场浪漫的约会吧!”的文章。
真相
贵州森林野生动物园景区相关负责人员向媒体记者表示,他们从未与这些公众号有过合作,相关推文完全是在误导大众,为相关账号吸粉引流。文章里的动物全是移花接木,图片也不是景区的实景。
谣言七:冒充消防救援领导行骗,官方严正声明
谣言
今年4月,遵义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举报,有不法分子冒充支队领导名义,以招揽工程名目实施诈骗。
真相
遵义市消防救援支队严正声明:支队各级领导和全体干部不会以个人名义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招揽建筑工程,也不会向社会单位介绍消防工程、推荐培训教育、购买消防器材等,希望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广大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遇到此类情况,请及时向当地消防救援部门举报,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谣言八:网上散布杀人分尸谣言,贵州凯里两人被行拘!
谣言
今年5月3日,网民李某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图文信息称“有个女的被杀了,被分成四段……”。5月4日凌晨,网民田某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一则图文信息称“今天凯里一天死四五个人……”,两则信息在网络迅速传播。
真相
经核实,网民李某某、田某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毫无事实依据、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在某网络平台发布。李某某、田某某二人因故意散布不实信息,构成散布谣言的治安违法行为,分别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八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谣言九:贵阳市花溪区斗牛比赛致人死亡?相关部门辟谣:不属实
谣言
今年5月,网传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斗牛比赛现场发生冲突并导致人员死亡?
真相
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网传信息不实。此次斗牛比赛中虽有冲突事件发生,但并未造成人员死亡。
谣言十:散布㵲阳河景区游船倾覆谣言,贵州一男子被行政处罚!
谣言
今年5月,网民董某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不实文章称“2025年5月4日傍晚,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㵲阳河景区发生一起游船倾覆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真相
经镇远县公安局核查,此内容是网民董某某在毫无事实依据、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发布。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条之规定,对董某某实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贵州辟谣在此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应遵守法律规定,对于在互联网上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有关部门将坚决依法处理,对于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筑清朗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