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井盖致车受损   责任到底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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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20:37

6月16日,汪师傅驾驶汽车路过贵阳市云岩区双峰路时,突然感觉到车底被什么东西撞击到了,汪师傅下车一看,车子果然受损了。

汪师傅:非常严重。大量变形,油箱破损,还有排气管已经损坏了。


很快,汪师傅就找到了导致车辆受损的原因。

汪师傅:这个道路的井盖没有安装好,导致我的车辆在途经那条路时受损。

汪师傅经过的道路中间有一道横沟,横沟上安装了多个铁制的井盖。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内容,汪师傅的车辆受损原因就是路面井盖未盖好。随后汪师傅联系到了市政部门。


汪师傅:我去找了市政部门,说这个三号线还未移交给市政。就是这两个单位在相互推诿,我都拿他们没办法。

无奈之下,汪师傅只好先去维修店评估车辆的受损情况。


汪师傅:我去维修的地方找他们定损,我还没修,就只是做了个定损,就两千多块钱。

记者赶到汪师傅所说的地点,路面的井盖已经被修复。随后记者向云岩区市政部门反映了这个情况,工作人员表示,这条道路还未移交,目前是轨道交通三号线的施工单位在负责管理。


贵阳市云岩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工作人员:对对对,施工单位没有移交,路上那个横沟也是他们弄的,他们改造过。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此事的轨道交通三号线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井盖是最近被大货车压坏的,汪师傅的车辆就是因此受损。但是对于这件事情的赔偿问题,不应该由他们来负责。


轨道交通三号线工作人员:来找我们说不过去,不是说移交不移交的问题。 那你说如果我们不移交的话,按照流程,这个道路是不是不能启用?  记者:就是你们这边认为这种情况不应该是你们这边负责是吧?  轨道交通三号线工作人员:对。因为这个道路,你说正式移交肯定是没有移交,但是这条路都投入使用一年多了。

对于这一回复,汪师傅表示不能接受,因为这个事情导致自己要花钱维修车辆,但却找不到责任单位进行赔偿。

汪师傅:那天我看见有几个车也受损了。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了。


为此,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针对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和市政部门都应该对此负责。

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宏伟:即便是施工完毕,但是没有做交接手续,从法律上来讲,这个区域仍然是属于施工的责任单位,仍然是属于管理单位。也就是说,道路上的管理维护义务还是由施工方来进行。在案例当中,因为现实的情况是这条道路已经投入运营使用了很长一段时间,就像施工方所说,这里已经运营了一年多,对于市政部门,作为市政的设备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实际上他也是有义务来进行监管监察的。


7月6日,汪师傅告诉记者,他已经和地铁三号线方面协商一致。



记者:刘川 孙萤烽
编辑:李颖
编校:李颜君
审发:石昌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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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
葛娜
2025.07.12 08:58
0
,,。。???!!!!!
阿洋15387217036
2025.07.11 21:5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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