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以来,至今已经实施了五年。6月30日下午,贵州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了贵州在社区矫正领域所取得的显著成效。
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 副厅长 陈刚:我省社区矫正工作于2005年启动,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省份,首先在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试点开展。20年来,全省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不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社区矫正法》颁布后,贵州省迅速响应,于同年12月,贵州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并于2021年4月成立贵州省社区矫正管理局。省司法厅携手多部门,共同制定并发布了《贵州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借助全省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创新性地试运行网上协同办案新模式。2021年1月在全省启用贵州省社区矫正智慧管理系统。2024年完善系统业务审批、协同办公、定位核查、档案管理等功能模块,2025年1月1日在全省推开。
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 副厅长 陈刚:2022年12月底,全省共设置社区矫正机构98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9个、县级88个。成立14个事业机构的县级社区矫正中心。2020年至今,累计促进7.2万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贵州省司法厅积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度融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司法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严管、普管、宽管”分级管理,严格落实20余项监管教育制度、10余项考核奖惩措施,年均列管社区矫正对象2.8万余人。建立矫正小组1.8万余个,年均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2万余份;开展集体教育、个别教育、心理辅导、公益活动30万余人次,年均帮助促进1万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