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被法院强制执行仍不归还。这样的行为后果会是怎样的呢?前两天,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的案件。
公诉人:账单显示,2021至2024年期间,其微信每年资金单向流水达22-35万元不等,其本人多次前往香港、西藏、俄罗斯等地,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间,被告人家属代其支付了被害人款项70万元。
上午十一点,在法警的押解下,犯罪嫌疑人吴某被押解到被告席。吴某在2015年向原告李先生借了一千多万,李先生多次向吴某索要欠款,但是吴某都拒不归还,于是在2019年,李先生一纸诉状将吴某告上法庭,经过法院审理,吴某需归还李先生本金加利息一千四百万元,但是判决生效后吴某却拒不执行。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沈帅:拒执罪的全称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在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生效之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一种情况,我们国家刑法规定,拒执罪情节严重的第一档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情节特别严重的,在3-7年之间来进行处刑。
庭审中,吴某被指控在多项民事判决生效后未按判决履行法律义务,并在诉讼期间多次实施房产转让行为,公诉方出示了大量证据,包括吴某名下隐匿的财产记录和银行流水。对于吴某的犯罪行为法院将择期宣判。庭审现场,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采用“点将旁听+立体监督”的模式,筛选关联案件执行当事人旁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代表组成“监督团”,全程见证案件审理。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沈帅:审判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判不仅是对权利人的一种保护,同时也是国家法律权威的体现,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不仅是对申请执行人权利的侵犯,更严重的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