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女士和杨女士是贵阳一家便利店的收银员,应聘时曾被主管承诺工资最低3200元/月。然而上了一个半月的班后他们却发现,到手的工资仅1200元至2200块钱。既然提前被约定好了最低工资,为何到手时被扣了这么多呢?对此,便利店店长的解释是,收银员需要承担商品报损率过高的损失。在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到场后,明确指出了便利店扣除工资的行为已经违法。然而店长却表示“难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