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您出行息息相关!6月28日起,这些充电宝禁止携带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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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21:28

民航局发布通知:自2025年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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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充电宝乘机有哪些规定?

民航局发布的《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对充电宝的规格、运输方式及使用均有明确的要求。

容量要求:

充电宝、锂电池禁止作为行李托运,随身携带时有以下限定条件(电动轮椅使用的锂电池另有规定):

1.标识全面清晰,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100wh。

2.当额定能量大于100wh、小于或等于160wh时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带两块。

3.充电宝、锂电池(含锂电池电子设备)标识不清,无法凭原厂标识进行额定能量判断的禁止携带。

4.充电宝、锂电池(含锂电池电子设备)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禁止携带。

电动轮椅或代步工具应托运。如其锂电池可卸,旅客可携带1块不超过300wh的备用锂电池,或2块均不超过160wh的备用锂电池,且须经承运人(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批准,做好防短路防受损措施,经机场安全检查后方可携带。

使用限制:

1. 在飞行过程中,不得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

2. 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乘机出行为什么不能托运充电宝?

充电宝含有锂电池,锂是非常不稳定的金属,在受到碰撞和挤压后,极易产生高温,甚至自燃。如果将锂电池放入行李中托运,行李在狭小的货舱空间内受到挤压和碰撞,很容易导致锂电池发生自燃,给飞机带来严重安全威胁。

飞行途中为什么不能使用充电宝?

飞机客舱属于增压环境,在飞机起降过程中,客舱压力是变化的,会从起飞前的1个大气压降到巡航时的约0.6个大气压,降落时再慢慢恢复到1个大气压。在这种环境下,充电宝中的锂电池会产生变化,此时使用充电宝,容易因发热导致自燃。

携带充电宝乘机安全提示

1.不要携带超出额定容量或无标志、无说明、无生产信息的充电宝。

2.随身携带时,不要与手链、钥匙等金属物品以及尖锐物品放在一起,以免发生意外短路。

3.充电宝在飞行途中出现意外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求助机组人员,不要擅自处理。比如:充电宝掉入座椅缝隙,切不可自行操作,以免调整座椅时挤压到充电宝;充电宝出现自燃,要第一时间报告,由机组人员进行专业处置。

4.切勿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切勿在航班飞行途中使用充电宝。


记者:李旭涵
编辑:卢林涛
编校:韩俊杰
审发:石昌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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